2013年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2013-08-05 17:42:24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无指定用书)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管理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贵州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面试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文办事能力、形象气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贵州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3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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