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2名人员公告

2013-08-05 17:42:35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监测岗位1人

1、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丽水市莲都区常住户口。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计算机类、环境类、化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的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

4、岗位职责:做好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岗位1人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丽水市莲都区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统计类、环境类、计算机类、化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电脑操作。

4、岗位职责: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8月2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丽水市城东路188号三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录用办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聘用后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站派遣制用工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2124585。

丽水市环境监测站

2013年8月5日

附件: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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