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6)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7)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其他招聘程序(含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5569701。
附件:1.2013年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在职).zip
附件:2. 2013年度南海区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表(非在职).zip
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