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招聘73人公告

2013-08-05 18:46:0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的规定, 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技术人才和非在职技术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27名在职人员和45名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招委会发出的聘用资格的人员;

5、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现职正式聘用人员。

(三)在职卫技人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岗位表(见表1)“其他相关要求”一栏设定年龄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非在职卫技人才资格条件

非在职卫生技术人才除须符合岗位表(见表2)设定的招聘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参加南海区医药技护类高校毕业生委托培训的就业见习学员;

(3)在省内三甲医院接受一年以上培训并已取得相应执业上岗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和上岗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培生;

(4)护理、康复(医技类,含针灸推拿)、病理、医学影像、麻醉、核医学等专业所需专业报考条件放宽至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同)的南海生源。

(五)具体条件及岗位要求见下表

表1、在职技术人才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

表2、非在职技术人才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

三、报名办法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2),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限南海生源岗位提供)、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及应聘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送到或邮寄到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南海区大沥镇钟边路63号医院人事科,邮编:528231),咨询电话:0757-85569701,联系人:刘科长。

2、报名时间:

(1)非在职: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8日下午17时00分;面试时间:8月9日上午8:00;笔试时间:面试结束后开始;实践考核时间:8月12日-8月21日。拟聘用公示时间:2013年8月23日。面试、笔试地点:本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2)在职: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11日下午17时00分。笔试时间8月12日上午,实践考核时间:8月12日-8月21日。拟聘用公示时间:2013年8月23日。笔试地点:本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以上在职、非在职招聘笔试、实践考核时间为初定时间,具体时间请留意本院电话或短信。

四、招考流程(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

1.通过资格审核的非在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面试、笔试工作安排依次进行。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排名成绩,根据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人员,实践考核期为10至14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以排名成绩占70%、实践考核成绩占3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通过资格审核的在职应聘人员进入实践考核环节,在职应聘人员实践考核期为7-10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综合成绩以实践考核占60%、笔试占40%计算。

3.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4)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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