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招考120人公告

2013-08-05 10:51:56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等文件精神,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毕节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 29 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岗的“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百里杜鹃在编在册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7月29日—2013年8月11日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6日。

3.报名地点:百里杜鹃人社局(百里杜鹃公安局对面)。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须提供资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信查询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证件照5张;在职人员须持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和《报名表》,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为确保录入的正确性,只收打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报名,确因其他原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百里杜鹃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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