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新乡市卫滨区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3-08-05 10:54:41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教师的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他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体检工作另行通知,同时公布体检须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采取审查档案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①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的情况,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对拟招聘人员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 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③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卫滨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www.xinxiang.gov.cn/wbzf)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2826199、2826105。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相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方案由卫滨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卫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x

附件2:卫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卫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