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13-08-05 10:55:4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为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现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组织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1名,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类”下所有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4日。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于8月4日—18日登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5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通道于8月18日下午6时整关闭,申诉通道延迟至8月18日晚9时整关闭。

2、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可在网络上打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

3、考生凭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用人单位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折算综合总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达1:3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开考。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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