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2013-08-05 10:56:0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17日16:00。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区人社局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15:00 - 17:30)。

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凭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5日上午8:30-11:0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28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考生名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7)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60分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区人社局组织一场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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