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在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的医院进行。
(二)考察
考察由引航中心组织实施,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八、拟录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务咨询电话:25702606
举报电话:25704241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