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1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判断决策、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及时予以公示。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
旬邑县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曾在旬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按照代理时间及公益岗位工作时间,每工作满1年在综合成绩中加1分;对具有旬邑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应聘人员,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该职位所需人员由本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五)考察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道德品质修养等。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旬邑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按规定依次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处罚
按照招聘纪律,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面试、体检、加分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凡聘用后被检举有以上违规行为,且经核查属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29-34422269
咨询联系人:白利娜
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