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须填写《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 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8月19日(8:3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和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专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
2、考试时间:2013年8月20日。
上午:08: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考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占6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设置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合成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谯区政府网站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通知,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