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招聘4人公告

2013-08-02 11:27:50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结果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市群众艺术馆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及报名电话:群众艺术馆综合办公室022-23392509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处022-23311195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x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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