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有关规定,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管单位: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二)招聘单位:天津市畜牧总站
(三)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北高速公路入口处
(四)招聘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畜牧总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示范、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疫情扑灭工作;负责技术指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能长期深入农村基层、乡镇及养殖场户,从事动物疫病诊断调查工作;
6、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本科起点),学士学位,动物医学专业毕业;
7、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本科起点),学士学位,动物医学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2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计划,于2013年8月2日至8月12日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网站(www.tjxmsy.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采取集中现场办理的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网站(www.tjxmsy.gov.cn),进入“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2013年公开招聘天津市畜牧总站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党委工作部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由本人持《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2013年公开招聘天津市畜牧总站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从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每天(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最后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17:00时。
报名地点: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A座)3楼。
联系人:骆 维 胡 艳
联系电话:022—26991123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计划招聘数与报名数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1、笔试。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兽医基础理论和预防兽医学等知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网站(www.tjxmsy.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