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国家海洋博物馆招聘5人公告

2013-08-02 11:29:47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非组织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考察由天津市海洋局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市人力社保局将在天津人力社保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海洋局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异议影响聘用结果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确认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2--66297708

六、聘用和待遇

招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22—66297705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60909228

附件:天津市海洋局所属国家海洋博物馆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天津市海洋局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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