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
1、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2、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阳江人才网公示7天。
3、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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