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邵阳北塔区招聘31名事业单位人员及教师公告

2013-08-01 17:14:26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考教师职位和乡卫生院职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依次选择应聘学校或乡卫生院。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批准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表:2013年北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附表:2013年北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北塔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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