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站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823103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