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被批准聘用的人员,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占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九、监督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邀请市人社局对招聘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招聘办0935-412218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935-4122146
县人社局纪检组0935-4122180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民勤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