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招聘1名创业助理公告

2013-08-01 10:50:0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济南市委、市政府决定依托高新区、面向全市、辐射全省建设“齐鲁人才特区”。济南高新区作为主阵地,先后引进400余名海外留学人员来区创新创业,并荣获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山东省首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称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创业助理。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工作作风严谨。

2、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上进心,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基础。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履历证明,可在进入体检环节时提供)。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形象气质。

6、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水平和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同等条件下,有计算机等级证书、驾照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描述及具体条件

岗位职责:宣传国家、省、市以及高新区的人才政策,营造重才、爱才、惜才的社会氛围,主要负责人物采访、经验总结和策划宣传等工作。

具体条件:男性,中文、法律、经济及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公文写作或报社媒体记者编辑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三、薪酬待遇

月薪酬2600元,月午餐补助242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6日下午4时前将《报名表》(上传本人照片)发送至gxqrczx@163.com(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直接参加笔试、面试环节,不用重复投递简历)。

 

2、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13年8月7日(上午9时-11:30,下午13:30-16时)。现场确认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及相关工作履历证明(可在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一寸照片2张。确认地点: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舜华路77号)二楼人才交流中心13、14号窗口。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南高新区网站测试版通知公告栏http://www.jctp.gov.cn/test/)。

4、体检及签约: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往工作岗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已在高新区签约的派遣制人员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咨询电话:(0531)88871237 吕老师

附:报名表.doc

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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