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肇庆国家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招聘4名政府雇员公告

2013-08-01 10:53:5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是广东省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直属正科级单位,主管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经区管委会同意,2013年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主要负责园区大临江片区环境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雇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

7、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岗位要求

环境监察岗位一(从事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作经历1年以上;

环境监察岗位二(从事辖区内环境信访调查处理、环境统计):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年以上;

 

环境监察岗位三(从事辖区日常巡查、企业档案管理): 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类专业,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3年以上;

环境监察岗位四(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维护及使用): 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从事计算机或网络相关工作3年以上。

三、报名办法

(一)表格下载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肇庆高新人才网(www.job0758.com.cn)下载《肇庆高新区环保局201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进行填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者可在2013年8月13日至15日止(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持《肇庆高新区环保局201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到肇庆高新区环保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除《肇庆高新区环保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758-3646234。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四、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环保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由区环保局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按实际符合资格报名人数确定,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岗位考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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