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清远高新区招聘22名机关单位聘员公告

2013-08-01 10:55:1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2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清远高新区公开招聘机关单位聘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 男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项目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 )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方法

( 一 ) 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8:30起至8月8日17:00止。

报名方式:登录清远高新区网站(http://www. qykfq.gov.cn),按我区公告明确的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填写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生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gxq3483899@163.com,并上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电子回信为准。

 

( 二 ) 资格审查

1、2013年8月5 日至10日,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登录清远高新区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笔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通知。

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生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确认。并提供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凡有关材料、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我区将按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1、笔试。采取闭卷书面考试方式,分值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文秘行政辅助岗位另外加试写作,分值为5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按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面试试题由我区根据专业及岗位需要拟定,分值为100分。

3、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文秘行政辅助岗位考生笔试、写作、面试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

(3)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名额1:1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 四 )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 五 ) 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等情况,在清远高新区网站(http://www. qykf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 六 )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安排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首次聘用2年);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招聘人员待遇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区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聘员工资实行年薪制。

年薪标准为:专业技术聘员正高级13万、副高级10万、中级7万、助理级5.2万、员级4.5万;行政辅助聘员硕士研究生学历7万、本科学历4.8万。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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