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龙岩上杭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08-01 10:55:34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参加量化测评考核的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相应职位人选。

(四)政治素质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上杭县人事局和上杭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进行政治素质考核;如有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参加量化测评考核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该职位人选。

2、考核主要以查阅人事档案为主。考核对象须在接到考核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到上杭县人事局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到上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考核对象还须在接到考核通知20天内,向上杭县人事局流动调配股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以及县(市、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考核对象为国有单位正式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期间表现情况及有无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的证明。

4、因本人原因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和招聘资格;如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以及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而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和对象”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的招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1、上杭县卫生局根据考核、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杭县人事局审核后,在上杭县人事局网站(网址:http://www.shrs.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由上杭县卫生局将招聘人选的有关材料报上杭县人事局审批。

3、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招聘人选原则上须在审批同意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有关调配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4、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5、招聘人选从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招聘资格,参加量化测评考核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该职位人员。

五、相关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间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政治素质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招聘人选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如应聘人员办理了正式招聘手续之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二)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998793(上杭县人事局调配股)。

(三)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事局网站(网址: http://www.shrs.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人事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上杭县人事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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