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龙岩上杭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08-01 10:55:34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5、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如属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下同);如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

1、上杭县卫生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经资格初审通过的,由本人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事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并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填写,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事局申请裁定。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复审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上杭县卫生局将应聘材料报送上杭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考核通知书》。

(二)招聘方式

1、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中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的规定,本次招聘实行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2、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参照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龙人发〔2009〕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如相关职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等于1:1的,该职位采取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谈)的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如相关职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的,该职位采取量化测评考核的方式(考核的测评要素必须有量化的分值标准,以确保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选)进行招聘,具体考核办法由上杭县卫生局另行制定,书面报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3、答辩(结构化面谈)或量化测评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职位相应的履职所必备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工作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自身素质等)。

4、答辩(结构化面谈)或量化测评考核的结果将在上杭县人事局网站(网址: http://www.shrs.gov.cn)予以公布。

5、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骨科、外科、妇产科高级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中西医结合临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属我县急需紧缺人才,如相关职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对量化测评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由上杭县卫生局书面申请,经上杭县机构编制部门和上杭县人事局同意后予以增加招聘人数。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答辩(结构化面谈)考核合格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采取量化测评考核方式招聘的,根据量化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包括经审批增加招聘的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经量化测评考核后相关职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有同分数无法确定人选的,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由上杭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 体检按照现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身体条件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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