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按类别分别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五)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考试全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770-8512384。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附:
上思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一三年七 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