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罗湖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所规定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3、2008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7月30日(周二)至7月31日(周三)工作日
地点: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处1504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方式:25038170
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聘用前提交)、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聘用前提交)、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聘用前提交),1寸彩色照片6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二) 适岗能力测试
由区法院负责组织。通过适岗能力测试的,现场发放适岗能力测试合格证。联系电话:25038170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法院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入岗审核,审核同意的,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罗湖区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和办理就业登记。体检或入岗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本公告由罗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038170
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