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招聘40名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

2013-07-30 17:07:35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五)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仑人才网、区城管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为编外用工性质,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人才网、区城管局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五)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574-86781266 ;

监督电话:0574-86780592。

附件: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北仑大队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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