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13-07-30 17:07:46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考9人简章

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面向全疆,具有新疆户籍,具体招聘岗位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见《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 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竞争择优的方法,划定分数线进入下一阶段。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地分支机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


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14日。(网址:www.btgjj.com.cn)和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brs.gov.cn)。

(二)招聘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报名时填写《2013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考试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通畅的联系电话。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2日10:00—8月14日18:00。

2、报名地点

管理中心招聘地的分支机构直接报名(招聘地的分支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3、资格审查

管理中心招聘地的分支机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管理中心进行备案。

4、发放准考证

报名确认后的考生,由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

考试内容以会计专业为主(会计基础知识),其中:会计专业占70%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占30%,笔试均为汉语试卷。


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岗位职数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在兵团管理中心门户网(www.btgjj.com.cn)公布,公示期限一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由招聘地分支机构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由管理中心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管理中心信息网、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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