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社区选聘26人公告

2013-07-30 17:08:20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2013年沙湾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的领导,使选聘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成立2013年沙湾县面向社会选聘社区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公开选聘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具体选聘事宜。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26名(其中哈萨克族6名,维吾尔族3名,汉族及其他民族17名)。

(二)选聘范围

具有沙湾户籍的常住居民。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选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2、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受到处理的人员。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社区工作,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有社区工作经验,或是中共党员,或是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报名人数不能低于招聘族别人数的2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做相应调剂。

三、选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遇节假日报名时间顺延)。报名者需填写《沙湾县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陆沙湾县党建网http://www.swdj.gov.cn/或沙湾县政府网http://www.xjswx.gov.cn/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沙湾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党员要有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联系人:刘胜利,联系电话:6015856 。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9日,考生须持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测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和计算机操作两项测试,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考生一律用汉语答题;计算机测试打字、制表、排版等基础操作,整体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统一进行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沙湾县人社局根据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情况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的内容、标准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笔试结束后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进行成绩汇总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的体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无故不参加体检人员,取消录取资格,从笔试、面试入围分数高的人员中自动增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沙湾县社区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进行,主要考察拟选聘人员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日常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身体状况、学历证书真实性等。对不符合政审要求的,从笔试、面试入围分数高的人员中自动增补体检后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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