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洛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招聘10名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30 11:38:35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l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所需政审材料,招聘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七、缺额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如岗位出现空缺,从相同专业未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洛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240元。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才派遣。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每月1500元(缴纳五项保险后),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

九、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9-63119518。

附件: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才派遣岗位条件表.doc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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