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委办公室遴选1人公告

2013-07-30 11:28:33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从本县12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干部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工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数额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中共剑河县委办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全县12个乡镇和县直机关符合条件的股级(含股级)以下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办事严谨细致,能够吃苦耐劳,团队意识、大局观念强。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办秘书股。(联系人:陶绍显;联系电话: 5220391)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3张(白底);

(3)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参加工作相关文件依据和由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次遴选工作有关规定,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等于1:1的,直接考察,大于1:1的进行考试。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遴选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方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遴选的组织领导和考评工作。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未尽事宜由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5220391

附件: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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