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招聘2名人员公告

2013-07-30 11:28:52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3年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及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nbzfcg.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和基本知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零分),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含笔试和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及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nbzfcg.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nbzfcg.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0574-8718513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3030574—89182258

附件1: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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