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含大冶市、阳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根据《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
二、招聘专业岗位人数、条件及要求
(一)聘用专业管理人员职位、人数及条件
1、财经、法律、工民建专业共8人。
2、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律师资格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中共党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先。
(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爱岗敬业,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体检合格。
(三)录用待遇
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等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2日—— 8月9日
(二)报名地址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石市杭州东路11号)
(三)报名联系电话、Email
李先生 0714-6366201 冯女士 0714-6366333
Email: 277568479@QQ.com
(四)报名资料
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报名表(附件下载)、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职称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无论录用与否,均不退还)。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留意黄石公积金网站。准考证核发时间及考试、体检时间、地点均通过黄石公积金中心网站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