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196人公告

2013-07-29 12:04:12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三)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生育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按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frsj.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次招聘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大方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51738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0857—5221501

附件1: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大方县2013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xls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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