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玉溪元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77名人员公告

2013-07-29 11:53:57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由元江县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十)选岗

考核合格者进入选岗,根据报考岗位须具备的条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十一)递补

资格复审、考核、体检、选岗时,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时,资格复审的递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核、体检和选岗的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无综合成绩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体检和选岗的递补。若递补考生放弃的,该岗位不再进行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和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yxyj.xxgk.yn.gov.cn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虽有问题但不足以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信息发布: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和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yxyj.xxgk.yn.gov.cn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内)查询,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个人信息填写要求: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监督部门:公开招聘工作由元江县纪委(监察局)派员监督。监督电话:0877-6515935

(四)咨询电话:0877-6013795

附件:元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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