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区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13-07-29 11:55:0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应配合及时调取个人档案。

八、聘用、递补

招聘机关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荔城区人民政府、区公务员局等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工资的依据之一),之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和监督

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zp.fjkl.gov.cn)、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www.ptrs.gov.cn)、荔城区公务员局网站(www.lcqrsj.com)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4-6903992。

监督投诉电话:0594-6903990

未尽事宜由荔城区委组织部、荔城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莆田市荔城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3、加分政策文件.doc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 荔城区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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