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复审合格,由各支教点设立县教育部门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幼儿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讲课、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在入闱人员确定后7天内完成。
五、确定招募人员和岗位。
面试之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
六、志愿者待遇、保障
(一)志愿者实行协议管理,由支教点设立县教育部门与志愿者签订2年服务协议。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的工资水平。
(二)2年服务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支教点的志愿者,经自愿申请,考核合格,可继续招募,进入下一期。
(三)志愿者属于公益岗位招募和定期自愿服务关系,志愿者有权获得劳动补偿,有义务完成农村幼儿科学保教者任务,教育行政部门有权按协议进行考核,有义务按确定的补助标准和考核结果付酬,并缴纳社会保险,为志愿者提供培训提高机会。志愿者生活补助为岗位补助,在岗一月补助一月,离岗再行招募,到岗者自到岗之月起,享受岗位生活补贴。
(四)支教点所在县为志愿者免费提供周转住房及其它必要的生活条件。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募岗位表。
附件: 江西省2013年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招募岗位表.xls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