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马鞍山和县招聘75名教师、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7-26 17:51:5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报名期间,应携带相关证书同时办理申报加分并填写《加分申请表》,其它时间不接受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其它证明、合同等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在折合前增加2分。

(三)面试

1、报考农委部门、党校教师的需进行面试。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分单位、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考官组考官外请。

 

3、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每人收费8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报考农委部门、党校教师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的: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农委系统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3、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的,教育系统教师在同一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农委系统和党校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列为递补对象的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否则取消递补资格,且不再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参加自主择岗(校),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原县外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办理调动手续),县编办按规定对其实行编制管理。招聘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1、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此次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业务指导,县教育局会同县委党校、县农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