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温州市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公告

2013-07-26 17:38:4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治理城镇交通拥堵工作需要,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三年(时间截至2013年7月20日)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1)岗位1:文秘类专业或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的2名;(2)岗位2:专业不限1名。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5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到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综合科报名。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400号(市交通局)。联系电话:61520190,61520189。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一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可视情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包括《公文写作》(30%)和《申论》(7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可视情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选调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同分的,都列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实绩等,具体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选调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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