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第二批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26 17:52:22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若取得实践操作技能考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将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40%+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6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卫生局网站(www.dhwsj.gov.cn)、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临床医生”岗位的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卫生局网站(www.dhwsj.gov.cn)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dhrl.gov.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卫生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卫生局0580-2026012;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卫生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卫生局 0580-2026012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附件:1、2013年定海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xls

附件:2、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定海区卫生局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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