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按照资格审查和考试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网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岗位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如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3339387-817
监督电话:83647508
2013年7月26日
附件:2013年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