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下载并填写《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5),同时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村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及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和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报考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报考食品安全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城乡规划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管理岗位、旅游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分=卷面分数
笔试成绩=笔试总分+加分
报考食品安全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城乡规划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管理岗位、旅游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分数+《申论》卷面分数
笔试成绩=笔试总分+加分
6.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试讲)。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一个面试(试讲)组面试(试讲)的考生,其面试(试讲)成绩等于现场面试(试讲)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试讲)组的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试讲)现场成绩、面试(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即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6)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所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2.报考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食品安全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城乡规划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旅游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高低和是否有基层工作经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