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政府值守应急中心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我县各乡镇和县属单位中遴选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岗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岗位)、县金融办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岗位)、县政府值守应急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岗位)。
遴选对象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新的事业单位的,按新单位岗位职务确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遴选条件
(一)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岗位)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字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1名(事业编制岗位)
1.黄平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教师岗位除外)。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县金融办2名(事业编制岗位)
1.黄平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教师岗位除外),设01和02两个职位。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 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5. 县金融办01职位不限专业,02职位要求金融学及相关专业、会计学及相关专业、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县政府值守应急中心1名(事业编制岗位)
1.黄平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教师岗位除外)。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