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为:
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七)考试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面试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依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在招聘计划数内的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需对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重新组织笔试(不再进行面试),按重新组织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引进的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进行。
县招聘办按照《实施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依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考核(政审)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虚假材料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的;
(六)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经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招聘办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县招聘办根据考生的专业及特长提出统一分配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由铜仁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作年限),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审批环节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余下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0856—6628367
(二)、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