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第三期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2013-07-25 15:37:55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增强工作活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江口县委、江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5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在江口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原则及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确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55人,其中:引进研究生5人、招聘大专及其以上学历50人。

本次招聘的新增事业人员除5名研究生外,其余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办提出分配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统一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及相关县直部门工作。具体详见《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乡镇事业人员职位面向国家承认学历的未就业的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招聘;


2、研究生学历职位面向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研究生招聘。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具体详见《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4、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1995年7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招聘办于2013年7月23日将《江口县2013年第三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在江口县综合门户网、梵净山有线电视台、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江口梵净山大市场步行街等处发布公告。

《江口县综合门户网》网址为www.jiangkou.gov.cn

六、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

(一)报名工作

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考生在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时,需认真如实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签名承诺相关责任。通知时,如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不按时参加招考等各个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若《报名表》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格证书不一致、不真实、不完整或虚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主管单位负责。各招聘主管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当天审核完毕。招聘主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同意报考。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照片。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招聘主管单位保存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做好分类统计后,提交县招聘办,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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