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13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及往届取得所报专业执业资格的毕业生;普通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近年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在二级医院工作或进修3个月以上的中专或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2、应届毕业生在校表现良好,各学科成绩均合格,取得有效毕业证。
3、往届毕业生要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年龄35岁以下,医学专业还须提供在二级医院工作或进修 3个月以上的证明。
4、其他要求:⑴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⑵现在信宜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在编在职人员及曾被开除、辞退人员均不得报考。(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所学专业及学历与报考职位相一致,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技能。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点击查看.xlsx)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信宜市妇幼保健院九楼办公室,电话:0668-8813079。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 ~31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二级医院工作证明或进修证明。
五、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已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免考笔试,只参加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沟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1)医生职位的考生,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者,则一同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应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护理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按实际应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3)护理专业中专应届毕业生,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者,则一同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应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4)已取得执业资格免考笔试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人选在信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栏公布。面试人选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约10分钟。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已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面试实得分计。
六、体检及资格审查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人数和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则抽签确定),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对确定为体检人选在本院进行体检,免收体检费用。体检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资格审查。对确定为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未取得有效毕业证,或证件、证明材料伪假,及与简章的报名条件不相符者,均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信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与其签订2年的聘用合同,2年内须考取相应的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否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未考取执业资格前本科1400元,专科1300元,中专1200元。具备执业资格但未能独立值班的按本院在编同等人员的基本工资加各种补贴计发。具备执业资格并能独立值班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其它福利与本院在编同等人员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