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泉州永春县招聘222名事业单位、机关人员和村务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3-07-24 13:48:2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笔试时间

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下午2:30至4:30进行卫生系列专业考试。

3.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开考条件:①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个别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又急需招考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②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少于2:1方可开考,如未能达到上述比例时,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至达到上述比例要求为止。

(二)面试

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为118)的面试办法详见《2013年永春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员主持人面试内容和程序》(附件3)。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合格线

1.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岗位

(1)不面试岗位:只考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的按100%计算总成绩,合格线(加分后,下同)为50分;卫生系列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2)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合格线50分的考生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名次先后)的顺序等额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 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

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的成绩10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各岗位聘用计划数,在考试总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名次先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人选时,若同一招聘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①学历高低;②双学位(历);③校级优秀毕业生;④中共党员;⑤大学期间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高低(以学校教务处或所就读院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为准)。

先确定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对象,再确定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体检对象。兼报事业单位和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考生如已列入事业单位岗位体检和考核对象的,不再作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体检和考核对象(考生经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可自主选择优先参加事业单位岗位或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体检和考核)。

2.考生资格复核

体检对象确定后,县公务员局将于体检前对进入体检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其中,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应于资格复核阶段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资格复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

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其他事项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各岗位上合格线的报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先后名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30日内,联系档案保管单位将其个人档案转至县公务员局,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计生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县公务员局将会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各岗位上合格线的报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的先后名次等额递补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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