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泉州永春县招聘222名事业单位、机关人员和村务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3-07-24 13:48:2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

以上证件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4.报名其他事项及要求

(1)报考事业单位或机关工勤岗位且同时符合报考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兼报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岗位代码为161。其余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报名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报名。

(3)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通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通过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始终通畅有效(建议多留联系号码),若因报考人员擅自变更、注销号码等行为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加分手续办理

报名时,县公务员局将同时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具体事宜将在永春人才网另行发布。符合加分条件的应在报名的时候同时提交加分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2.符合《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永委办〔2007〕73号)规定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3.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特别说明:(1)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3)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核发

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公务员局核发准考证,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8月19-21日到县公务员局领取准考证。其中,兼报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只发给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准考证,不再发给兼报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的准考证,若其未能入围所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体检程序,其《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将自动作为报考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成绩。

五、考试

除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为118)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外,其他岗位考试只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考试科目统一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卫生系列[除县医院财务科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13)、石鼓卫生院专业技术会计岗位(岗位代码051)、东平卫生院专业技术会计岗位(岗位代码060)外]岗位除考《综合基础知识》外,还需另行增加专业考试科目,专业科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