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清远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4人公告

2013-07-24 13:49:3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派驻检察室所招聘人员将安排在我院驻太平检察室、驻禾云检察室工作。

(四)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应及时在网上查阅或与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qxrs.gdqx.gov.cn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职位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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