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计划招聘紧缺人才50名。具体要求详见《尼勒克县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
凡志愿到尼勒克县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符合《尼勒克县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的报考条件。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0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四)其他
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中共党员考生优先考虑。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尼勒克县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每人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尼勒克县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免收报名及考试费用。
2.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5日- 2013年7月30日
3.报名地点
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统一使用汉语进行考试,考务工作由尼勒克县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8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8月1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70%。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1.根据面试工作方案、要求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缺考的除外。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201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后按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一)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部门、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引进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由县财政发放,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