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三、其他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24-57631008
联系人:张 力 王海涛
监督举报电话:024-52850110(市纠风办)
024-57631009(市党校纪检)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本公告由抚顺市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抚顺市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